丹尼斯·霍普手持加州政府頒發的“月球土地所有權證書”
  據英國《每日郵報》11日報道,美國66歲男子丹尼斯·霍普利用聯合國《外層空間條約》的漏洞,宣稱對月球有擁有權,出售月球土地竟賺了1100萬美元。
  每天平均售225英畝土地
  1980年,丹尼斯·霍普發現,1967年的《外層空間條約》雖然規定“任何國家不得通過提出主權要求使用、占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太空據為己有”,但並沒有提及任何“個體”行為。他於是利用這條法律漏洞做起了外太空的生意。他成立月球大使館公司,開始在酒吧和網上出售月球土地。
  據悉,丹尼斯將月球上的土地分隔成小塊,每英畝售價20美元,若要礦產權則售價25美元,迄今已賺高達1100萬美元。客戶購買土地後,丹尼斯會給其所有權證書,但客戶需要承擔證書的印刷費和郵遞運費。據丹尼斯透露,他現在每天平均出售225英畝土地,最大一筆交易是一名客戶一次購買260萬英畝地。
  政府向其頒發“所有權證書”
  迄今為止,全球已有600多萬人向丹尼斯購買月球土地,其中不乏政界名人和好萊塢明星,如美國前總統里根、卡特、小布什和影星湯姆·漢克斯、湯姆·克魯斯、尼克·基德曼等。
  丹尼斯還在英國、澳大利亞、愛爾蘭、匈牙利、加拿大、德國、俄羅斯等國家開設了所謂的“月球使館”,“授權”各國的銷售代理銷售月球土地。2005年,“月球大使館”在中國北京設立辦事處。中國男子李捷在北京租了間辦公室並掛起“月球大使館”的牌子,公開叫賣月球土地。但開售不到10天,“月球大使館”就被北京市工商局查封。如今,66歲的丹尼斯稱早已通過美國政府的所有權申報手續,是月球土地的合法持有人。按照美國法律,允許美國公民提交申請占有任何一片土地,只要這片土地之前沒有人申請占有就行。因此,加州政府給丹尼斯頒發了“月球土地所有權證書”。
  曾因欺詐罪被告上法庭
  據悉,目前在太空旅行和太空地產業方的相關立法還是一片空白。丹尼斯的月球生意到底合不合法,至今仍未能下定論。在堅稱自己是合法的月球地主的同時,丹尼斯也承認:“本質上,我們銷售的就是一種希望。”
  因為出售月球土地,丹尼斯曾多次被告上法庭。他說:“在德國和瑞典,我曾因欺詐罪被告上法庭,但最終因缺乏司法管轄權走出法庭。沒有法院能解決這個問題,但我敢肯定今後還會被送上法庭。很多人給我發辱罵性質的電子郵件,我還至少收到4個炸彈威脅。他們叫我騙子,我只好把他們交給聯邦調查局處理。”
  本報綜合報道 袁金會
  (原標題:出售月球土地美男子賺千萬美元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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