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網說人很娘 判拘役55天 上網說人很娘 判拘役55天 更新日期:2011/03/24 04:11 〔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、王定傳/台北報導〕蘇姓男 辦公室出租子到台北市湳山戲院看電影「艋舺」,散場後,目擊戲院外雞排?景觀設計惕鶨m老闆和客人吵架,回家上BBS留言版評論,指李姓老闆「很娘」,台北地院依誹 房地產謗罪判拘役55天,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;仍可上訴。警方循IP找到人 坦承犯行。  蘇某雖 售屋網未指名道姓罵李某「娘」,但因當時雞排店與客人吵架的人,就是李某,法官認為,蘇某言論足以認定指涉李某。 李某任?酒店打工儐甄情A位於台北市通化街24巷,原名「禾楓小熊」,後來改名「狗狗小熊」,記者去年曾兩度前往,均未營業,昨再至現場,附近商家說, 買屋雞排店去年就停業,聽過客人說雞排太甜,不便評論吵架之事。 記者昨晚前往蘇某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住處採訪,蘇家人指他還沒返家,無法得知他的看法。 雞排?長灘島惕鶿Y並非第一次打官司,他曾不滿葉姓女英文教師要求炸出「派克雞排」,罵她「奧客」,葉女用英文回罵asshole(屁眼、渾蛋之意),雙方互求償100萬,台北地院認為兩人都有錯, 帛琉去年8月判葉女賠李某8000元、李某賠葉女6000元。 去年6月,蘇某化名「連弟」,在網站上針對李某與顧客吵架過程留言,提及他也是目擊者,「我覺得那個老闆很娘,可以請你不要用這種噁心的眼神看?西裝外套詙鶪s戲院裡出來的男客人好嗎」,「我覺得那個老闆真的很娘,給人一種噁心的感覺」。 連弟發言已被刪除,但有人繼續發言討論,李某上網發現被指「很娘」後立即報警,警方循網路IP位址找到蘇某,他到案坦承犯行。 票貼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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